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哈密法律咨询 > 哈密离婚法律咨询 > 以未成年子女名义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吗

以未成年子女名义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吗

杨** 新疆-哈密 离婚咨询 2020.08.31 19:00:59 458人阅读

以未成年子女名义所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吗

其他人都在看:
哈密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哈密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和第129条分别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基于该房屋产权属于小孩,因此,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该房屋。

2020-08-31 19:02: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