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或者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能否以子女名义主张另一方给付抚养费怎么处理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或者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承诺不要求另一方负担子女抚养费,事后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以子女名义主张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具有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经济状况不足以维持子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合理费用确有显著增加等正当情形的,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的规定,可以判决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2020-08-30 00:54:22 回复专业解答抚养权归男方但一直由女方带孩子的情况下,男方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的规定,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本身就要承担起孩子全部或者承担部分的抚养费,如果实质上就是由女方带孩子的,女方是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的。
专业解答所需抚养费由女方负责的情况是孩子归男方抚养。如果孩子年龄超过两周岁,离婚的时候并不一定都给女方,男方条件更好的话,经过协商,孩子也可以给男方。这样的话,根据双方协议,女方负责按月支付抚养费。以后由于一些情况,也可以适度增加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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