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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违反嫌疑人逃跑,办案期限已经到二个月,当上人住址知道,是否要传唤证传,办案期限怎么计算。

李** 福建-福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8.29 08:39:11 368人阅读

行政案件,违反嫌疑人逃跑,办案期限已经到二个月,当上人住址知道,是否要传唤证传,办案期限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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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办案期限是一个月,根据情况可以延期一个月。传唤证是必须的,不仅程序上需要,也表示你在做工作。传唤根据情况来,当场抓获的适用口头传唤,笔录上注明。未到案的适用传唤证。你说的当事人是指违法行为人还是受害人各地在执法上会有些区别,主要看你当地的相关规定你说的应该是指违法行为人逃跑,你就算采取强制措施也无法传唤该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果一定期限内未抓获该人,就不予处罚。记不起多少条了,自己去看。这样的情况,你可以咨询下本部门法制科。实际情况实际对待。对于不愿意接受处理的,你可以采用压力,给他周围的人说利害关系转告他。我使用这招基本上都搞定。

2020-08-29 08:41: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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