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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人善意购买。【相关法条】《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您好,这一法条的意思是说在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人民不予支持,如果第三人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不知情的另一方可以向处分财产的夫妻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的产权登记手续、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则处分行为有效,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否则。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2020-08-28 13:03: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