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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规定有什么改变

田** 广东-广州 其他咨询 2020.08.28 08:11:48 417人阅读

婚姻法新规定有什么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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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这四类财产不再平分。
1、以下情况彩礼要归还
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③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上述符合任一条,离婚法律支持返还彩礼。如对方拒绝,可以告上法庭。
先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
政策播报:根据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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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3、双方出资
无论户主是谁,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在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二、婚后买房
1、一方出资
在婚后一人出资这个概念不太好认定,需要公证全是婚前个人财产l购买的,按个人财产处理。
2、双方出资
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户主登记为一方还是双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均视为双方共同财产,作平分处理。
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咋分
还是房子太贵闹出的问题。很多家庭选择婚前由男方付首付,婚后两人再一起还贷。好不容易还清贷了,却要分道扬镳。不过房子的价钱可不是一成不变的,涨价了,房产的增值部分怎么分呢?
政策播报:《婚姻法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说,如果婚前就置备好了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举个栗子,小明和如花结婚了。小明结婚前就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那么如花和小明结婚后,房子是没如花的份的(除非小明去公证处公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明是在和如花结婚后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根据新规定,若办理房产证时,双方都在场,而且如花当场签字,那么就算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了。

2020-08-28 08:12:48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新婚姻法有什么改变问题解答如下,新婚姻法与旧婚姻法有5点不同处:1、明确规定禁止“”等行为。旧婚姻法只禁重婚,对其他无明确规定。而新婚姻法则增加“禁止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的内容。2、新婚姻法增加了无效婚姻的规定。指出“对无效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应当宣告婚姻无效。”特别针对胁迫婚姻作出了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3、新婚姻法放宽了离婚的条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一)实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的;(二)一方重婚或有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三)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五)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七)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4、新婚姻法首次提出探视权和尊重父母婚姻权的问题:“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5、夫妻双方财产占有、分割应遵循的规则是与旧的婚姻法相差最大的地方。新婚姻法规定:对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二)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新婚姻法首次提出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离婚时,这四类财产不再平分。1、以下情况彩礼要归还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③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上述符合任一条,离婚法律支持返还彩礼。如对方拒绝,可以告上法庭。先分清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政策播报:根据婚姻法17、18条规定,婚前取得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3、双方出资无论户主是谁,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在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二、婚后买房1、一方出资在婚后一人出资这个概念不太好认定,需要公证全是婚前个人财产l购买的,按个人财产处理。2、双方出资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户主登记为一方还是双方,在离婚房产分割案件中,均视为双方共同财产,作平分处理。婚后共还贷,增值房产咋分还是房子太贵闹出的问题。很多家庭选择婚前由男方付首付,婚后两人再一起还贷。好不容易还清贷了,却要分道扬镳。不过房子的价钱可不是一成不变的,涨价了,房产的增值部分怎么分呢?政策播报:《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说,如果婚前就置备好了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举个栗子,小明和如花结婚了。小明结婚前就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那么如花和小明结婚后,房子是没如花的份的(除非小明去公证处公证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小明是在和如花结婚后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房,根据新规定,若办理房产证时,双方都在场,而且如花当场签字,那么就算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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