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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 诉前财产保全与执行过程中的查封冻结,都属于执行措施,其目的都在于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2、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诉前保全发生在立案之前,是对于紧急情况采取的一种执行措施,由于案件并未进行立案或审理,无法判断保全行为的正确性,因此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受理。而执行局查封冻结措施往往发生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后,由于案件已经经过审理,故申请人无需提供担保,只需要缴纳相应的申请执行费即可。
2020-08-27 09:38:0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