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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诈骗数额累积到3000能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吗?多次诈骗的数额是如何认定的?

唐** 湖南-常德 受理范围咨询 2020.08.26 13:44:59 1422人阅读

多次诈骗数额累积到3000能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吗?多次诈骗的数额是如何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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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对于多次进行诈骗,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实际未归还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由此可见,多次诈骗数额累积到3000元,原则上已属于数额较大,是能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多次诈骗数额的认定采取累积加扣除的放法计算。

2020-08-26 13:4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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