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需要了解以下几点。死亡保险赔偿金实际上是对死者亲属进行赔偿,用于补偿被保险人亲属因其死亡导致的家庭收入缺失,保障家庭生活水平基本稳定。因此,死亡保险赔偿金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共同生活的家庭近亲成员,即配偶、父母、子女,如果
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则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如果被保险人在遗嘱中声明了由谁来继承死亡保险金,是否可按遗嘱来分配实际上,遗嘱是对个人遗产的处理行为,个人按照法律规定安排自己的财产继承事宜,死亡后遗嘱产生法律效果。然而死亡保险赔偿金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因此无法按照遗嘱的形式进行分配,只能按补偿原则由继承人进行分割。另外,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即使死者生前有负债情况,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进行抵债。死亡保险赔偿金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亡保险赔偿金在进行分割前,首先要用于支付死者的丧葬费用,以及为保障死者生前过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而提供抚恤金,给付标准按国家立法规定。剩余部分的分配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按顺序进行分割,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放弃或转让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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