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
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属于犯罪行为。
重婚罪的行为模式主要有三种: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的,重婚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对方构成重婚罪的您可以起诉您丈夫和第三者,不构成的您可以起诉小三返还不当得利(如果丈夫处分共同财产来帮助她的生活),建议您收集证据尽快起诉离婚。
具体情况请您来电详细咨询或面谈,我将详细为您解答。
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涉嫌重婚罪,重婚罪的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以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还得看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话,就构成重婚,如果不是,只是单纯的同居的话,就不构成重婚。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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