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经交警部门主持调解,当事人就交通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并且已履行,协议中也有“一次了结,今后无涉”的承诺,但事后发现该事故对我亲戚的损害构成伤残,交警说协议签订并履行后不能再反悔了。请问,协议签订并履行,可以撤销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不是的。当事人双方因事故达成调解,签订协议并且已履行并非不能反悔,如果伤者当时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经验,自认为伤情较轻,不构成伤残,而现在经鉴定构成伤残,该协议约定赔偿的数额与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应当赔偿的数额相差较大,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依法应认定一方对协议存在重大误解。依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予以撤销协议,并重新计算赔偿。
一、合同签订后可以撤销吗合同订立后,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撤销合同的请求要向人民或者仲裁机构提出。 二、合同撤销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法律规定的合同撤销的条件有以下三个: 1、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这种情况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重大事项有错误的认识,从而使订立合同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可能或者已对造成较大损失。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实际生活中显失公平的情况可能多种多样,比如一方当事人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依赖、经济困境或紧急需要,或者不公平地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缺乏远见、无知、无经验或缺乏谈判技巧的事实等。是否构成显失公平,需要考虑到合同的目的和性质以及所造成的实际影响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3、合同是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对于欺诈、胁迫的情形有两种情况。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如前所述,应当认定无效。如不属于损害国家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上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当事人的撤销权并不是无限期存在的,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不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灭。当事人也可以明确表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放弃的,撤销权也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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