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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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多个离婚纠纷成功争取两个子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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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争议的子女抚养权变更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有争议的子女抚养权变更怎么处理
对子女抚养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归属问题,不仅关系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还影响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正确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关系重大。
子女抚养关系确定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归属的,可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一般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一般,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
3、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需哪些证据
如果一方认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存在法律上认可的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展开收集证据:
1、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3、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4、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5、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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