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池州法律咨询 > 池州强奸辩护法律咨询 > 和解协议书的性质是什么?

和解协议书的性质是什么?

李** 安徽-池州 强奸辩护咨询 2020.08.17 19:26:14 368人阅读

和解协议书的性质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池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池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和解协议书的性质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就业协议书,也有人称“三方协议”,实际上学校只是作为“鉴证登记方”,仅起到证明作用。即使没有学校的鉴证,就业协议书也具有法律效力。就业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
首先,签订主体一方是学生,尚未从学校毕业,不具备劳动者身份。
其次,就业协议书内容简单,并非概括了劳动合同的方方面面。
第三,就业协议有效期短,随双方正式办理录用手续而失效。就业协议是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签订的协议,合同内容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例如,违约金的约定。该违约金不同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民事约定的违约金,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单位到时候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因为就业协议中未约定的内容导致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双方都不可视为违约,皆不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020-08-17 19:27:1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