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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闺蜜的男朋友把我闺蜜搞怀孕现在没有钱打掉,但是我闺蜜想打掉,他说没有钱打
可以流产之后,保留医疗费等发票,之后再起诉男方支付流产的费用、营养费、误工费等。法律咨询涉及个人隐私,如果有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私聊,头像是联系方式
你好 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本意应理解为男方和女方双方行为而发生的怀孕、分娩,不应包括女方和他人发生性关系而导致的怀孕、分娩的情况,否则,对男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女方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导致怀孕、分娩,存在严重过错,也是对男方感情的严重伤害,在此情况下再剥夺男方的离婚请求权,既不人道,也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而且与法律保护妇女的本意相违背,所以,应赋予男方离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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