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如果是在加油站,化工厂等危险场所吸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派出所是可以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的。查找资料不易,诚心答题还请采纳,谢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对此有明确限定:违背限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五日以下拘捕。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背本条例的限定,有下列做法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能够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由文化行政部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利用明火照明或者发现吸烟不予制止,或者未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
(二)应予带入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三)在营业场所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的;
(四)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或者安全出口的;
(五)私行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立即整改的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第十八条对在短时间内即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可按有关法律规定查处;也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指令单位停产、停业进行整改。第十九条按到《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通知书》的单位,应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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