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产是父亲的名字,姑姑能享受继承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分割,
首先产权登记在其母亲名下;
其次即便登记在你老公名下,也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予,属于个人财产。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律师解析 女儿能否得到赔偿款,取决于被拆迁的房屋(含地基)女儿在其中是否具有所有权部分份额,即当初村委分配这幢房屋的宅基地时,家中人口统计时是否包括女儿。 如有,则女儿有权得到部分赔偿款。 如没有,则不能分得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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