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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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条例中规定,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均具有被拆迁人的身份,故拆迁人应当与产权人进行充分协商,签署补偿安置协议。且,依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拆迁人仅与部分共有人协商安置事宜,且在无任何其他共有人出具委托书及未听取其他共有人安置意见的情况下,擅自与部分共有人签订了协议,该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故部分共有人在无其他共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与拆迁人签订的协议,依法应确认无效。实践中,房屋产权关系往往很复杂,涉及到继承房屋,不仅涉及到继承法律规定,而且涉及到物权法的相关内容,继承人之一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无效应当是共识,但是实践中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承担着巨大的拆迁进度压力,为尽快达成拆迁协议拆除被拆迁房屋,拆迁人往往置法于不顾这样的“瑕疵”补偿协议并不鲜见。尤其是涉及到继承人之间有其它纠纷的情况,案件就会更加复杂,更加要注意维权的方式方法。
2020-08-10 05:50:05 回复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之后的遗产继承关系是如何规定的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身亡之后的遗产继承关系是怎样规定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继承人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时公民之间的协议,扶养人需要承担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才能享有遗赠的权利。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与义务,遗赠扶养协议不能适用此种情形。
专业解答不能与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双方在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之前,继承人不在签订范围内,签下扶养之后,扶养人应该履行相应的扶养义务,遗赠人的生活,教育,生老病死等都需要扶养人负责。
专业解答老人是不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中的扶养人属于法定继承人,那遗赠扶养协议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制度中规定了,被继承人只能跟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签遗赠扶养协议。
律师解析 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协议拆迁可能并不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而是由一些开发商私自进行的,存在违法的可能性,拆迁协议是协商好补偿问题后签订的协议书。
律师解析 继承人有法定继承人和非法定继承人之分的说法是正确的。但必须是存在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前述说法才成立。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非法定继承人是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又实际取得了继承权的人,如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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