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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予受赠人需要什么条件

李* 浙江-杭州 其他咨询 2020.08.09 21:21:51 355人阅读

房屋赠予受赠人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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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房屋赠予受赠人需要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您好,关于房屋赠予受赠人需要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赠予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赠与受赠人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在农村我们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因为土地资源是国家的,是人们共有的。而不是某一个人私有的,但是我们在农村土地上面建房子之后,可以将农村房产进行赠与,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赠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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