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西法律咨询 > 南宁法律咨询 > 南宁其他法律咨询 > 关于民法总则第49条

关于民法总则第49条

王** 广西-南宁 其他咨询 2020.08.09 08:29:11 429人阅读

关于民法总则第49条

其他人都在看:
南宁律师 其他律师 南宁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民法总则第28条关于监护制度是怎样的?

    专业解答《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4.06.01 944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