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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离世后,继母继承权消失,子女是否有资格获得使用权?

张** 广西-钦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20.08.07 10:49:47 481人阅读

父亲在工作中不幸死亡,导致有工伤抚恤金,法院还判给继母一套房的居住使用权,但是现在她去世了,请问现在继母继承权消失了吗?是否可以把居住使用权让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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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母作为夫妻财产的共有人,首先应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剩下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母死亡后即不存在居住的可能了,也就无使用权。房屋法律上应归到于男方死亡后的继承状况。继承人行使继承权。

2020-08-07 11:02: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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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那如果遗嘱中并未提到继母获得遗产,那继母的继承权则不存正坐在 
2,被继承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将获得使用权。

2020-08-07 10:51: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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