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想要继承爷爷留下的遗产,前几天爷爷不幸因为癌症去世了,现在爸爸要继承爷爷留下的一些遗产,现在想要找一个担保人,现在要请问大家,继承遗产承担担保义务的内容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期限究竟怎么算呢?一般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明确约定担保期限,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 第二种情况,是未约定担保期限,如本案中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 第三种情况,有约定担保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如在合同中约定“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为借款全部付清为止”,这种情况下,担保期限应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2年,超过2年担保人同样可以免责。
2020-07-21 16:50:40 回复
共同担保按下列方式确定担保责任范围:
1、两人以上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份额的,按照份额承担担保责任;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保证人要求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如果某一保证人全部履行保证责任的,有权向其他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其应当负担的份额(数额为保证责任全额的一半)。 《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以上便是对共同担保合同如何承担担保义务这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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