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这段时间正在进行工伤的认定呢,因为她在公司工作期间受伤住院了,但是她提交的资料不够没发认定,现在还在准备资料呢,那个工伤认定因材料遗失而中断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 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 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北病之日起30日内,向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20-07-20 16:27:48 回复专业解答撤销流程: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撤销工伤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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