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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食堂吃饭,发生食物中毒工伤认定可以吗?

牟** 黑龙江-伊春 工伤认定咨询 2020.07.19 16:31:07 394人阅读

姨妈在一家工厂上班,公司安排了统一的饭菜,有一天中午姨妈去食堂吃饭后上吐下泻,后来诊断是食物中毒了,姨妈想得到赔偿,问食物中毒工伤认定,能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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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食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是因为食品问题导致的中毒,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所以还需要鉴定是否能属于工伤

2020-07-19 16:44: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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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认定你的这个食物中毒是不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的认定准则如下,请参考: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 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其中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 (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2] )

2020-07-19 16:3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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