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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被执行强制措施,求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的相关要求

夏** 湖北-武汉 强制措施咨询 2020.07.18 15:49:55 442人阅读

姑姑在上海有一套房子,前几天,因为与原房主产生了经济纠纷,现在该原房主将她告上了法庭。昨天她的家本热实行行政强制措施的人扣押了,但是她很疑惑,想要知道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人员都有什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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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1)只有行政机关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处罚权 和行政许可权不同,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 的即时性和强制性,决定了它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 益影响更大,所以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的规定更加严格, 只能由行政机关来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组织或者 个人。
(2)行政机关中,只有法律、法规授予行政强制措施权的才 能实施,未经授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作为实施主体。换言之,不是 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够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强制措施权 不是行政机关的“天然”权力,本法也没有概括授权行政机关实 施行政强制措施,每个具体的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需要 由单行法律、法规授权。单行法律、法规在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 同时,一般会明确规定实施该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而未被授权 的其他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强制措施权。
(3)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本法在附则中对授权 组织实施行政强制作出了规定,授权组织行使行政强制措施权 要具备几个条件:必须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分别根据证券法、保险法、电力法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的职 能,一般的组织不得被授权成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主体;必须 是法律、行政法规授予行政强制措施权的组织,地方性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授权的组织不得成为实施主体;必须在法定授权 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实施行政强制措 施;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即在法定范围内独立 实施强制措施,并能够独立地承担因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而产生 的法律责任或者法律后果。被授权的组织经法定授权后,遵守 本法对行政机关的所有规范。

2020-07-18 15:51: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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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的条件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出发点必须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程序: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2)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3)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2020-07-18 15:50:5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可以分为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两种。 (一)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第一审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2、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对其判处刑期期限的; 3、案件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4、第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宣判后立即释放; 5、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抚养人。欧阳律师建议:国内刑事羁押高,取保候审十分难得,但是家属和犯罪嫌疑人都不应该放弃争取任何权利。此外使用保证金与保证人选择方面律师建议尽量使用保证金形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审人民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五条: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3、扣押财物。    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根据自己的职权采取的强制手段用来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査清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之前而采取的一种程序上的处置。   在实际的行动中,行政强制措施的手段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限制人身自由,处置财物,进入住宅、场所3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也有所不同、监视居住,均可以适用。

2)适用的对象不同,只要有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实施的。主要区别在以下几方面,包括拘传:

1)目的不同,保证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取各候审。无论是诉讼参与人还是案外人。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五种措施,是以行为人实施了妨害了诉讼秩序的行为为前提。

3)具体措施不同、罚款和拘留五种、责令退出法庭,包括拘传。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训诫;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目的在于排除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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