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舅舅想要将在广东阳江的房子过户给邻居。但是因为一些合同拟定问题,以及舅舅的私人原因,他必须要将该合同进行违约处理。请问房屋过户违约条款有哪些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一手房买卖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这个许可证,那么是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等资格。对于我们买一手房来说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二、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我们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我们要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我们千万不能马虎。
三、房屋买卖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
我们在买房子中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我们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是由他们填写好并且补充条款也是这样的,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也许是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作为买房子的人我们一定要提出异议,决不能草率行事。
四、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面积
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五、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付款方式
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然后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六、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交房日期
一定要认准合同中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会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绝大多数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专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属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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