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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卖掉了租赁的房子,租赁期间房屋买卖租赁费用怎么规定的

刘** 北京-怀柔区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7.12 10:19:20 383人阅读

一个月以前我弟弟把房子租给了他的朋友,四天前他接到了他家里的电话,为了给父亲筹集医药费,因此他把自己的房子给卖掉了,了解一下租赁期间房屋买卖租赁费用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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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间,房主卖房,承租人可以得到租金的补偿。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就是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房人和原房东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虽然会导致所有权从原房东手中转移到买房人手中,但因租赁合同到还未到期,现仍为承租人实际占有,买卖房屋无法对抗租赁权,不能要求无过错的第三人租客腾房交付。因此,买房人还不能使用房屋,在等到租赁期满的这段时间,只能要求原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020-07-12 10:3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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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不告知承租人出卖租赁房屋,造成承租人损失的,由原出租人负责赔偿。
总得来说:
房屋买卖的发生,不影响原业主和租户的合同条约。
租客有优先购买房子的权力
房屋买卖必须要告知租户,如果没有,要赔偿。
正常的情况的解决方法:

一:和业主沟通,得到一些补偿(租金押金补偿退换),然后自己再找房子租

二:原业主的协助下,和新业主重新签订新的租凭合同。

2020-07-12 10:2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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