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11年到目前为止开发商违约致使业主要求退房,开发商在政府协调施压下做出不是退房而是回购商铺并给了百分之十的回购款,剩下的百分之九十开发商给出了四个, ①百分百分五年付清 ②一次性退回业主六十五到七十这样合理吗? 业主走法律程序可以把全款要回来和利息吗?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合法强奸这一说,满足以下条件的,构成强奸罪: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中国的强奸罪保护的是性自主权。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迷奸;例:警察骗某妇女说只要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让她的丈夫提前释放,此欺骗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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