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民事主体间发生矛盾和纠纷有四种解决途径:
第
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第
二,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第
三,仲裁解决。纠纷当事人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人对裁决的自觉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使纠纷得以解决。
第
四,诉讼解决。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承揽合同纠纷判决书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该企业经营业务是对来料进行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实际收取的是加工费,并不是产品销售,因此应当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税目申报缴纳印花税。以上是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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