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和妻子费尽千幸万苦才终于确定好了一套房准备买。后来在和房东洽谈合同细则时,也很愉快,之后几天我们就签订合同了。没过多久,房东又找上门来想要毁约,可是我们已经都安顿好了。像这样的二手房买卖毁约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当事人双方签署买卖合同之后,卖家当事人想毁约,需要和对方协议解除买卖合同。然后卖家当事人需要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合同没有注明具体违约责任,行规是,卖家违约,需要赔偿买家当事人2倍定金,或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赔偿条件,可以持买卖合同,到住房所在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二手房交易卖家违约的处理办法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家收了定金,卖家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2020-06-25 13:4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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