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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致人轻伤,私了的话赔偿受害者6万元,但是没有选择私了,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处被告3年有期徒刑。被告出狱后,名下银行卡上一有钱就会被法院冻结,也不能乘坐飞机高铁,请问怎么样可以取消被告人的这种限制?既然被告人已经服刑,是否在服刑后仍然要赔付原告索赔的医药费用?
致人轻伤是要承担刑事(公诉三年以下或缓刑)和民事民事赔偿两方面责任的。无论承担刑事责任与否,都不可能逃避民事赔偿责任的。所以建议最好还是在正式立案的侦查期间通过派出所调解为宜。若等到正式立案后经检察院批捕了,就晚了。即使是承担了刑事责任,还是必须要赔偿的。法院轻伤民事方面赔偿大约1-3万。如果在正式立案前,双方在经济补偿方面达成共识并谅解,经派出所调解成功的,就能免于刑事责任,一般赔偿金额在2-8万之间(包括医药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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