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职工,无缘由的被辞退已经很郁闷了。结果工资也不发,补偿金也不给。去公司要还恶语相向,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就申请了劳动仲裁裁决。后来公司依然不给,现在这不知道怎么办了。请问,仲裁的裁决有没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020-06-18 15:12:13 回复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也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委员会本身并无强制执行的权利,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所以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020-06-18 15:08:1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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