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表妹结婚两年了,最近因为感情不合要离婚,男方要求表妹离婚就要退还全部彩礼,表妹不同意,于是决定上法院,所以请问双方结婚后彩礼要退吗,可以要求全退吗
按司 法解释一般是不退还彩礼的。
《婚 姻法》解 释二明确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 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 以下情形,人 民 法 院应 当予以 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 婚登 记 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 婚 登记手续但 确未 共同 生活的;
(三)婚前给 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 款第(二)、(三)项 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 婚为条 件。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退回彩礼: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三)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这些情况: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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