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和她的丈夫结婚三年了,三年里她都对家庭很负责,但是迟迟没有孩子,婆婆和丈夫都很不满意,经常冷言冷语,她的压力很大,而且她发现丈夫最近总是早出晚归,加班不回家,她觉得不想再这样下去,想要马上离婚,但丈夫却说离婚要有冷静期,她想知道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性的吗?
不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家事审判员经过对相关材料审查并会见双方当事人后,区别是婚姻死亡还是婚姻危机,如果仅仅是婚姻危机,则着重于婚姻的修复,根据其婚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确定冷静期,冷静期的时间为2至5个月。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有一定的法律支撑,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有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的相关要求。离婚冷静期是在草案、收集意见的阶段,并没有立法,因此它是没有强制性的,未来离婚冷静期是否会实施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
2020-09-30 00:15:23 回复
不是的,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家事审判员经过对相关材料审查并会见双方当事人后,区别是婚姻死亡还是婚姻危机,如果仅仅是婚姻危机,则着重于婚姻的修复,根据其婚姻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确定冷静期,冷静期的时间为2至5个月。离婚冷静期是在草案、收集意见的阶段,并没有立法,现在不是强制性的。
2020-05-28 15:05:52 回复专业解答离婚是否需要冷静期1.诉讼途径解除婚姻关系并非强制要求设立离婚冷静期。如果涉案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结束婚姻,则须历经为期30日之法定离婚冷静期。2.若夫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终止婚姻关系,理应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并亲赴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专业解答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协议离婚设有30天冷静期。自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递出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计算,在这30天里,如果有任何一方对离婚的事反悔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不过,30天期限一到,夫妻双方就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离婚证。要是错过了时间,就会被视为自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专业解答假如夫妇一方或双方在超出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仍决定离异,他们应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以取得离婚证书;倘若双方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申请程序,将被视作是自行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假如这两位配偶依旧希望能够借助于协议离婚方式来结束这段婚姻关系,那么他们就必须重新向民政部门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一个月的冷静期期满之后,再向民政部门提出最终的离婚登记请求,如此,民政部门才会为两人颁发离婚证书。
专业解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议离婚设置了三十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该部门撤销离婚登记申请。要注意的是,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没有按时申请,将被视为放弃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权利。
专业解答在哺乳期内,男方原则上不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如果女方主动请求离婚,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诉求,那么这个限制就不适用了。要是属于女方主动要求离婚,或者法院按照法律规定认为应该受理男方离婚诉求的情况,就不用遵守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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