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商洛法律咨询 > 商洛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操作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操作流程?

ask****345 陕西-商洛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5.21 12:06:17 323人阅读

增值税专用发票跨月作废操作流程

其他人都在看:
商洛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商洛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
一、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加盖作废戳记作废;
二、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
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对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详细规定,增加了购买方取得已开具专用发票再要求作废的许多限制条件。
那么,购买方如何把握政策,达到既能按照实际情况作废专用发票,又不至于产生税收风险呢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
除此之外,对开具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的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2、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20-05-21 12:17:17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