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彩礼这个东西源于古代,简单说彩礼就是钱和物。作为娶走女孩给娘家的“赔偿”。而娘家往往用这个钱来帮儿子讨老婆。其实就是卖女儿帮儿子娶媳妇。这就是古代普遍家庭的现状。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古代讲究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对自己父母没有任何责任义务,嫁出去之后除非被休了,基本是不可以回娘家的,娘家也不愿意接待女儿。这是老的传统。
至于现在,就各种情况都有了。 有一些极端地区,多见于农村,还是卖女儿帮儿子娶老婆,所以就有了所谓的“娶得起城里姑娘娶不起农村姑娘”的梗。这种彩礼金额很大,基本就是帮娘家儿子结婚用(比如盖房子啊,给儿媳妇娘家彩礼什么的。)这类比较少见,女方回聘可有可无,甚至可能天价彩礼而没有丝毫回聘。民俗就是这样。
而现在比较普遍的,就是不管是彩礼还是回聘,都在小两口手里(多见于独生子女家庭)。说白了就是双方父母出钱,让子女组成一个有一定物质基础的家庭。
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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