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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出售临街商铺税务局按什么标

139****4646 河北-石家庄 工商税务咨询 2020.05.11 11:33:02 394人阅读

律师您好,请问出售临街商铺税务局按什么标准收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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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一、具体的会计分录是:借:营业外支出-罚款贷:银行存款
二、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营业外支出的税法规定:
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

2020-05-11 11:3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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