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你自己的钱,不是偷来抢来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分钱也是钱!
二、打官司伤和气,费神耗时,通常认为上了就是彻底撕破脸面了。
上述二个观点,都有道理,怎么看怎么想,全在于你个人。如果对方欺人太甚,那就有必要费神耗时地弄个明白,让他知道天下还有讲理的地方,他不要脸你也不必顾及他的面子了。如果朋友之间,还不到这种程度,不妨再等等。
至于,案件受理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最终由败诉人承担。如果你有借条之类的,必胜无疑。如果你有对方帐号之类的,时或前,直接先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对方的银行存款,胜诉后,就可以划拨到位了。
对于一千块钱值得起诉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千块钱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借一千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凭借借款逾期的证据到提讼,判决还钱之后对方仍然拒不还钱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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