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轮休不用,非法轮休需要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合法的,非因劳动者原由导致单位停工、停产的,在
第一个月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全薪支付薪水;在
第二个月起,劳动者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薪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劳动者未付出劳动的,能够按当地政策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根据《薪水支付暂行限定》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由导致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薪水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限定的准则支付劳动者薪水。超出一个薪水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薪水准则;若劳动者无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限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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