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持长刀但并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人,在派出所被拘留过一个月的人,有案底吗?如果有,可以取消?
如果派出所的人故意伤害他人并且致他人受伤的,要根据具体的伤情,由公安机关来决定如何处理:
1、如果经法医鉴定伤情为轻微伤的,可由公安机关处拘留和罚款。
2、如果伤情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可予以刑事拘留,但也可以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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