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签字和盖章一个都不能少,另外两个是二选一 举例说: 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签订各式各样的合同,在合同最后经常有“签字”“盖章”的字样,而“签字或盖章”与“签字、盖章”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看一下“签字或盖章”,这个非常容易理解,签字或者盖章对于合同的生效,二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要么签字要么盖章。 再来看一下“签字、盖章”的含义,这个顿号的作用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即表示签字与盖章时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 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两者之间的区别。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字盖章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在签字盖章前,应对合同文本进行最后的审查把关。通过审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及时与对方协商修改,待修改后再签字盖章。审查合同文本时,应多征求有关业务主管的意见,必要时交单位法律顾问或请律师代为审查。业务人员在外协商达成的合同,不要忙于签字盖章,最好先拿回本单位交法定代表人审查,然后再决定是否签字盖章,这对于预防签约上当受骗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合同的签字人应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否则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第三,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但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32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收据签字不盖章是否有效要分情况。
1、如果收据写的是签字或盖章,则签字即有效。
2、如收据要求非盖章不可,却没有盖章,而单位又不认可的,则效力待定。
通常情况下,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其作用不大,因为在法律上没有加盖公章的收据并不被认可,所以收据一定要加盖公章或者当事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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