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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学博发表不当言论,被传唤,并且立

ask****685 江苏-南通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4.19 17:28:45 307人阅读

你好,因学博发表不当言论,被传唤,并且立案了,发表关于学校食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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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南通 咨询解答:5656条

你好,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头像下面是我的联系方式。

2020-04-19 21:12:09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学校食堂托管合同书二:
六、乙方权责
1.乙方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行业标准,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经营食堂。
2.乙方必须对所有饭菜制品48小时留样待检。
3.乙方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并取得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5.乙方食堂工作人员着装必须干净整洁,符合行业标准,并确保个人卫生。
6.乙方必须严格进货渠道,统一采购,集中配送,严格索证索票制度。
7.乙方派遣的5名食堂负责人的工资待遇,需按月转账到乙方财务发放并交纳保险基金。5人假期发放基本工资。
8.乙方必须建立物品仓储制度,物品标示、摆放和防护要安全合格、规范有序。
9.乙方必须做好食堂防蝇、防鼠、防尘、防火、防毒等安全工作,各类预防措施、硬件设施要齐全有效。
10.乙方要按照双方定制的食谱,合理经营,热情服务。
1
1.乙方要认真做好厨房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丢失和损坏。甲方要随时进行维护维修。
1
2.乙方要保证师生正常的饮食服务,不得误餐、断餐。特殊情况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如果出现单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因其它意外情况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协议不能执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它
1.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续签。
2.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2020-11-24 12:39:32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301条

要看具体情形

2020-04-19 22:30:50 回复

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1、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罪嫌疑人的不能适用刑事传唤。
2、刑事传唤不能异地进行。但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是指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3、传唤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
一、刑事传唤有没有强制力?
《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而不在强制措施类。所以刑事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4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到案时间。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6条第3款,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有没有强制力正是刑事传唤与行政传唤的一个本质区别。行政案件中没有太多的其他强制措施,但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有拘传、拘留等较多可供选用的强制措施,没有必要再赋予刑事传唤强制力。
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
通过上面关于在微博上发布言论被传唤的依据是什么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你好,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隐私利益是受法律明确保护的一项人格利益,因此构成侵害隐私利益的,行为人就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我国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受害人对于正在发生的侵害,如加害人正在宣扬传播受害人的隐私资料、侵入受害人的私生活领域等,可以请求停止侵害,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等。
  
(2)赔礼道歉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
  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3)赔偿损失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法律适用上应类推适用《民法通则》第120 条的规定,侵害隐私利益的民事责任方式,应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财产损失的,应按照全部赔偿原则,予以全部赔偿。侵害他人隐私,致他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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