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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如果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表示定金

ask****703 广东-河源 服务退款纠纷咨询 2020.04.17 18:33:53 475人阅读

您好,我想问下,教育机构如果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表示定金的收费也未给学员收据,在未开学前可以申请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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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考试一般都没有那么严格的,无法回去可以找个朋友替考,同时和老师沟通下。考试是必须的,没有成绩无法毕业。

律师解答:通俗点:前者是双方行为,有特定针对人。后者是单方行为,没有特定的针对人。拗口点:虚假表示,是民法理论里的一个概念,是民法中的基本概念“意思表示”下位概念,也就是“虚假的意思表示”。通常用来识别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有效与否。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虚假表示就是这个概念。而虚假宣传是一种销售手段,不是合格的能够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意思表示。是一种事实行为。相关法律: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如: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现场虚假的演示和说明,张贴、散发、邮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在经营场所对商品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作宣传报道,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制作成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市场信息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律师解答:通俗点:前者是双方行为,有特定针对人。后者是单方行为,没有特定的针对人。拗口点:虚假表示,是民法理论里的一个概念,是民法中的基本概念“意思表示”下位概念,也就是“虚假的意思表示”。通常用来识别民事主体的法律行为有效与否。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虚假表示就是这个概念。而虚假宣传是一种销售手段,不是合格的能够导致民事法律行为发生的意思表示。是一种事实行为。相关法律: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如: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现场虚假的演示和说明,张贴、散发、邮寄虚假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在经营场所对商品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作宣传报道,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制作成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市场信息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对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的经营者、广告的发布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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