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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比例是多少,买过一次卖了打算再买

ask****325 河北-唐山 消费权益咨询 2020.04.06 09:47:00 379人阅读

首付比例是多少,买过一次卖了打算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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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020-04-06 10:00:00 回复

二套房贷首付,是
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
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
第一期付款。另外以下四种情况购房的也按照二套房进行贷款: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3、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4、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的。根据各地政策以及不同银行的规定,二套房首付比例目前尚无统一标准,从45至70均有。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仅要高出首套房很多,而且贷款审查也相对更加严苛。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
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此外,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通知要求,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另外,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就秦皇岛来说,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宅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以及以上住宅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无房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已有1套住房或有贷款记录包含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认缴制可以随意填写注册资金吗
注册资本虚高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强制性监管的放松意味着企业和投资者自己要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因为自己认识不够引起的风险,可是要自己承担的。
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
认缴不等于不缴,早晚都还是要缴,注册资本在法律上可不是一个空洞的数字。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规定:如果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和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意思就是说,如果因为注册资本没有缴付到位而使公司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的,股东需要在承诺缴纳的金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认缴的金额越高,需要承担的责任越大。比如,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A、B两个股东各自认缴500万,后来公司欠债800万,但公司经营积累的自有财产只有300万,还差500万不能清偿,那么对公司不能清偿的500万,股东A、B就要在各自认缴的500万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而如果当初公司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则A、B就是在各自认缴的50万内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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