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情况:事发时19岁,2号情况:未成年,3号情况:未成年 3个驾驶无牌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1号驾驶摩托车和路边面包车发生追尾,3人均受伤。 摩托车车主:2号父亲,未交保险 面包车车主:朱某,未交保险 事情经过:2号和3号主动邀约1号请客吃东西,当时1号伤重昏迷3个多小时,身体多处受伤,后经120送往医院救治并住院。2号小腿骨折并住院,3号面部擦伤未住院。 现在3号法医起诉1号,要求1号进行经济赔偿。 请问1号有胜算吗?
伤者可以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起诉摩托车驾驶员和面包车车主
2020-03-25 10:02:33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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