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郑州法律咨询 > 郑州债务追讨法律咨询 > 2013年男方以婚前个人名下房屋抵押向银

2013年男方以婚前个人名下房屋抵押向银

ask****106 河南-郑州 债务追讨咨询 2020.03.20 11:20:54 413人阅读

2013年男方以婚前个人名下房屋抵押银行贷款300万,后感情破裂,在2014年9月,女方当方首次起诉离婚,最终判决驳回!在2014年11月此笔贷款到期,在女方不知情,未签字发生续贷,最终无力偿还,最终被判共债,于2017年房屋拍卖执行,剩余50万缺口,其中有25万向担保人追责,2018年2月双方离婚债务各自承担,那么现在担保人追责,现在起诉,问:是否能适用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判各个债?女方是否可以免责?

其他人都在看:
郑州律师 债务纠纷律师 郑州债务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208228条

你好!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知道,请详说,方便为你解答。

2020-03-20 11:37:15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务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