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2016年南通户口落户新政策,南通户口迁入条件,南通户口办理最新户籍政策:在近段时间以来,对户口新政策改革方案相继出台,经过了国家有关机构单位的审核批准以后获得通过,将会在近段时间里面印刷实行新方案。因此,2016南通户口新政策也将会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方案进行改革。其中,主要就是针对于未来取消暂住证明户籍制度,以及落实居住证的方案,努力确保以及健全相关的居住年限作为主要的改革方案等。特别就是值得一提的就是,对尚无户口且没有办理的,即时予以办理落户。对于2016南通户口新政策,不少的专业人士表示,当前所存在的问题就是,需要公安部门首先出台统一的户口登记记录,同时进行居住证办理以及落实人口登记的相应决策才能够顺应新制度的实施,从而能够顺利的进行。因此,2016南通户口新政策一经实施以后,则有助于解决当前我们国家内部的劳动力紧张问题,同时对国家日后的劳动力市场带来更多的便利,给我们国家战略经济带来更多的调整。同时,一旦我国居民办理新的户籍之后,则就将会稳步的推行教育改革,或者是养老事业改革,这样也就大大促进我国当前劳动力日趋紧张的局面,这样也就有助于我们国家经济发展,以及解决更多社会性的民生、教育问题等的产生,改善社会民生问题,让南通经济发展的根基得到巩固,对于当地社会影响带来利好的影响。关键词:
不是,当事人婚后是否随迁户口都是可以的,与新生儿的户口申报地无关,具体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2,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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