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医疗费17900元,后附带原告人在山西大医院、山大二院门诊治疗,花费医疗费11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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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
行政诉讼咨询
2015.07.18 11: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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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民事原告人与被告人、附带民事被告系邻居关系。2014年11月13日早上7点30分左右,附带民事原告人与被告人、附带民事被告系邻居关系发生纠纷,被告人用铁锹打伤附带民事原告人左额部,附带民事被告用石头将附带民事原告人的腰部砸伤致使附带民事原告人左额部受伤、腰部横突骨折,附带民事原告人受伤后被送往文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71天,花医疗费17900元,后附带原告人在山西大医院、山大二院门诊治疗,花费医疗费11514.6,经文水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对附带民事原告人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2015年5月26日文水县司法鉴定中心对附带民事原告人的伤残等级鉴定为:九级伤残,支付鉴定费1700元。事故发生后附带民事原告人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遭到被告人及附带民事被告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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