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杭州回迁新政有哪些内容
解析:
1、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以及《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办公室、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之规定,妥善落实被征地人员的安置问题。
对于被征地人员的具体安排方式,需参照《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所制定的施行细则执行,包括选择货币补偿或是加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同时缴纳失业保险。
2、本次征地过程中的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及安置标准,依照《关于调整杭州市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确定;
其中涉及的房屋补偿(包括住宅及非住宅部分)均按照该通知的要求进行计算,而宅基地的安置则参考《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安置意见》的相关规定。
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按照拟定好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共同开展征收工作的实施。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若当事人对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存在异议,可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或于公告期限届满之后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含枝源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搭悉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谈态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