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征地拆迁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过户买家出过户,现在评估费用要买家出合理吗?
这要先看合同怎么约定。若只写买家承担过户税费,评估费通常不当然由买家出,谁委托谁付;卖方要求你出,得拿出明确约定或交易习惯。没有依据你可以拒付,已垫付的可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土地使用过户的评估费不是法定必须买方承担的费用。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交流。...
租赁合同解除后恢复原状,地上物补偿归谁
1、租赁合同解除之后,地上物补偿归谁,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承租人建地上物是经过了出租人同意,那么在租期结束或者租赁合同正常解除时,就先瞧瞧双方有没有相关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来处理补偿归属。要是没有约定,对于没和土地形成附合的地上物,承租人可以把它拆了带走。 2、对于已经和土地形成附合的地上物,要是因为出租人违约让合同解除了,承租人能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里装饰装修剩下的残值损失。要是因为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赔偿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不过要是出租人愿意利用这些地上物,那就在利用价值的范围内给承租人适当补偿。要是双方都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就按照各自过错大小,来分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要是因为不能怪双方的事情导致合同解除,那就按照公平原则来分担这部分损失。 3、要是承租人没经过出租人同意就进行装饰装修或者扩建,产生的费用得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而且出租人还能要求承租人把东西恢复原样或者赔偿损失。 综合来看,判断地上物补偿归属,要综合考虑是不是经同意建造、合同解除原因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
想了解,30年前宅基地卖给同村人还能要回吗?
宅基地买卖这事得看当年是否合法。同村村民之间的宅基地房屋买卖,通常被认可,30年过去,买方早已实际使用、建房甚至翻建,你主张要回,法院基本不会支持。再说时间这么长,诉讼时效上也很难过关,除非能证明当初买卖存在欺诈、胁迫或违反强制性规定,但这情形极少见。你现在唯一可能的方向是,如果买方户口早已迁出村或不再具备本村集体成员资格,而宅基地使用权仍在对方名下,你可以尝试和村委会沟通,看能否通过收回程序处理,但这需要村里配合,难度不小。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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