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房产纠纷律师回复
合伙人不缴房租是否算弃权行为
在合伙经营里,合伙人不缴房租这种情况,很多人会误以为是弃权行为,其实并非如此。弃权一般是说清楚表明放弃相关权利,而合伙人不缴房租本质上是违约。 要是合伙人之间对房租缴纳有明确的约定,有合伙人不按照约定交房租,这就违反了合伙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符合约定,就得接着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其他合伙人可以让违约的合伙人把房租补上,还要承担因为延迟缴纳产生的损失。 要是不缴房租的情况一直存在,还严重影响了合伙事务的开展,其他合伙人能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通过正当渠道把违约合伙人的资格解除。但这不是弃权,是对违约行为的处理。能不能解除资格,得看合伙协议有没有相关规定,还要看是不是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 要是因为不缴房租,让合伙事务没办法正常进行,给合伙组织或者其他合伙人带来了损害,违约的合伙人得进行赔偿。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合伙之前,一定要把合伙协议写清楚,特别是房租缴纳这些关键事项。要是遇到合伙人不缴房租的情况,先友好沟通,让对方补缴。沟通没用的话,就按照协议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济适用的唯一住房可否被执行
一般来说,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能查封,但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经济适用的唯一住房,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执行的。 要是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了居住房屋,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房屋变价款里扣除五到八年的租金,就算这经济适用房是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法院也能对它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故意把其他住房处理掉,只剩下这套经济适用房作为“唯一住房”,法院也可能会执行该房屋。 这里要注意,很多人以为唯一住房就绝对不会被执行,这其实是个认知误区。实际上,经济适用的唯一住房并非不能执行,关键是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益。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来判断是否对房屋进行执行。...
想了解,欠物业费5年起诉过时效了么?
没过,因为最近的没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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