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22时许,在沧州市新华区百合世嘉小区西XX,刘X因车辆进入小区问题与保安发生口角,此时未成年人郑X骑电动自行车从小区西门欲驶出,与刘X因避让问题发生口角进而打架,最终导致郑X脸部轻微伤、刘X双侧肋骨骨折(轻伤二级)。案发后,郑X与刘X达成赔偿谅解协议。2023年10月26日,该案由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侦查终结后移送审查起诉。王艳翠律师为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
2023年11月1日,王艳翠律师与郑X及其监护人签订法律援助手续,告知案件办理流程及权利义务。王艳翠律师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深知告知当事人流程和权利义务的重要性,这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配合案件办理。
2023年11月8日,王艳翠律师到新华区检察院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并阅卷。王艳翠律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过60余件刑事辩护案件,有着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通过阅卷她能全面了解案件证据和细节。2023年11月22日,王艳翠律师与受援人郑X及其监护人核实案件情况。经阅卷并核实案发情况,她认为可以对郑X作罪轻辩护。
考虑到郑X系未成年人,且本案事出有因、系偶发案件,案发后已经赔偿受害人且达成了谅解协议,结合本案的特点,王艳翠律师提出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2023年12月2日,王艳翠律师与承办人员沟通案件情况,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王艳翠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办理过诸多取保候审成功案例和罪轻辩护案例,其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判断在此次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法律意见。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郑X实施了相关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初犯、偶犯等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郑X不起诉。王艳翠律师作为河北省工会系统法律服务团成员,工作严谨务实,热衷于法律事务和公益事业,曾为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过法律援助服务,此次成功为郑X辩护,再次展现了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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